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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数据局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城市数字化转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iPolicyLaw  · 公众号  · 政策  · 2025-07-10 23:35
    

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是关于上海市城市数字化转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旨在推进上海市城市数字化转型,打造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国际数字之都。办法规定了专项资金的支持对象、支持范围、支持方式及标准、预算管理、项目申报及立项、项目管理、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内容,并明确了相关部门的职责和权限。该办法自公布之日起30日以后施行,有效期截至2027年11月8日。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发文机构

上海市数据局和上海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上海市城市数字化转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关键观点2: 目的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关于全面推进上海城市数字化转型的意见》《上海市全面推进城市数字化转型“十四五”规划》等,加快推进城市数字化转型,助力打造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国际数字之都。

关键观点3: 资金支持对象和范围

专项资金的支持对象为在本市依法设立的单位,经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财务制度健全,具有承担项目建设开发、应用推广、提供专业服务的相应能力。支持以下方向:构筑数据要素市场体系、推广重点应用场景、推动行业共性赋能、打造区域试点示范、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等。

关键观点4: 资金支持方式和标准

专项资金采用无偿资助、奖励等支持方式。原则上一个项目只使用一种支持方式。采用无偿资助方式支持的项目,支持比例一般不超过核定项目总投资的30%,支持金额最高500万元;采用奖励方式支持的项目,根据评估结果,单个奖励金额最高50万元。

关键观点5: 预算管理和资金拨付

市数据局根据部门预算编制的有关要求,确定下一年度支持重点,编制年度专项资金预算,并按照规定的程序报送市财政局。资金拨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的管理要求拨付专项资金。

关键观点6: 项目申报及立项

市数据局根据本市城市数字化转型的实际情况,确定年度申报通知并动态调整指南,明确支持的领域与方向、申报时间等具体内容。项目经过申报、初审、评审、公示等环节后,由市数据局会同市财政局确定支持项目计划。

关键观点7: 项目管理和监督管理

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项目承担单位应当按照项目协议约定,定期向市数据局报送项目进展及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市数据局对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管,包括项目变更、验收、撤销等。对弄虚作假、截留、挪用等违规行为将按规定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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