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关于发行人外销收入确认方式的问询及回复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发行人的外销收入确认方式
发行人的外销收入确认主要是通过产品报关并取得提单(FOB、CIF 和 CNF)、将产品交付给客户指定的承运人(EXW)、报关并交付给境外客户指定目的地(DDP 和 DAP)等方式。其中,FOB 模式下存在收入确认日期早于提单签发日期的情形。
关键观点2: FOB模式下收入确认日期早于提单签发日期的原因及金额
根据问询回复,FOB模式下的收入确认时间系货物装船时间,而大部分外销销售的提单是在货物装船当天签发,少部分提单在货物装船若干天内签发,所以存在少量收入确认日期早于提单签发日期的情形。涉及的具体金额和占比未在文中明确提及。
关键观点3: 收入确认的依据
在FOB、CIF和C下的外销销售,公司以提单和装船信息为依据确认收入。对于EXW模式下的外销销售,公司根据客户或其指定承运人上门提货的记录确认收入。
关键观点4: 关于验收后确认收入的情形
除了对比亚迪泰国子公司的销售需要客户验收后确认收入外,其他销售情况不存在需客户验收后确认收入的情况。
关键观点5: 公司是否存在未取得相应单据即确认收入和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
公司不存在未取得相应单据即确认收入和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
免责声明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摘要由平台算法生成,仅为信息导航参考,不代表原文立场或观点。
原文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您为原作者并希望删除该摘要或链接,请通过
【版权申诉通道】联系我们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