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文章主要讨论了电商平台在“双十一”期间通过实施“二选一”策略,限制平台内经营者的定价自由及经营自由,并涉及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文章还探讨了网络平台的竞争特性及公平竞争政策应关注的关键点。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电商平台通过“二选一”策略限制平台内经营者的定价自由及经营自由。
电商平台要求品牌在其平台保持最低价,禁止在其他电商平台发放变相优惠券或标注“优惠”字样等行为都属于“二选一”策略。这种策略限制了平台内商家的自主选择权和经营自由,损害了平台间的竞争和消费者福利。
关键观点2: 网络平台兼具市场管理者和企业经营者的双重角色。
网络平台通过规则架构享有优位于平台内经营者的地位,在平台主体责任的加持下,网络平台在行使一种特别的“私权力”。这种优势地位并不取决于其市场占有率,而是基于其数字技术优势、商业生态位优势以及法律优势。
关键观点3: 公平竞争政策的关注点应在于是否给后来者进入市场设置了不公平阻碍。
面对平台竞争的特性,公平竞争的关注点应在于是否限制了潜在竞争者进入市场,而不是在位平台是否占据支配性的市场地位。存在市场壁垒和不可持续的价格或成本等情形时,市场难谓竞争,国家需要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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