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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发现自己“被股东”后,该如何维权?

天津高法  · 公众号  ·  · 2025-07-13 09:07
    

主要观点总结

文章主要讲述了小李因身份证丢失后被冒用为某公司股东和法定代表人的情况,以及他如何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的过程。文章还介绍了为何会出现身份被冒用的情况,被冒名者如何对冒名事实进行合理解释,以及发现自己被冒名为股东或高管时的常见处理方法。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小李因身份证丢失被冒用为某公司股东和法定代表人。

小李在办理失业保险时发现自己被登记为公司股东和法定代表人,经查明发现相关文件签字均非本人书写,法院最终确认小李不具有某公司的股东身份,并判令涤除其作为法定代表人的身份。

关键观点2: 身份被冒用后的法律风险。

身份信息被他人用于注册公司,成为其他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股东,将面临极大法律风险或承担债务责任,可能导致个人信用、投资经营受到影响。

关键观点3: 被冒名者如何对冒名事实的发生进行合理解释。

法院审理此类案件时,会综合考量三个方面:一是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以及设立公司时所提交资料上的签名是否为本人签字;二是知晓冒名事实后,是否有过追认的意思表示;三是是否存在认缴或实缴出资的行为、是否获得公司分红。被冒名者需要提交基本证据证明工商登记非自身真实意思表示。

关键观点4: 发现自己被冒名为股东或高管后的处理方法。

最常见的处理途径是通过民事诉讼,向法院提起消极的资格确认、变更公司登记等诉求,请求确认不具有相应的身份,或者请求判决涤除身份登记,进而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涤除冒名登记信息。另一种途径是行政诉讼,有确实证据证明自己被冒名的情况下,可以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错误为由,要求撤销登记的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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