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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关于规范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函

连云港市场监管  · 公众号  · 政策  · 2025-12-25 18:59
    

主要观点总结

文章主要提醒全市各经营者和相关单位在2026年元旦、春节期间做好价格监管工作,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和消费者权益。提醒内容涵盖各行业的价格行为规范、明码标价要求、禁止价格欺诈行为,以及对停车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经营者的特定要求。同时强调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监督检查,并鼓励消费者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全市各经营者和相关单位需遵守价格法律法规,诚信经营。

各经营者和相关单位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承担经营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消费者提供合理价格的商品和服务。

关键观点2: 特定行业经营者应履行价格承诺,禁止串通涨价和价格欺诈。

宾馆酒店、餐饮饭店、交通运输、旅游景区等行业经营者要切实履行价格承诺,不得拒绝或违背承诺,不得收取未标明的费用,严禁串通涨价和操纵市场价格。

关键观点3: 重要民生商品需明码标价,禁止利用促销活动进行价格欺诈。

商场、超市等销售重要民生必需品时应明码标价,开展促销活动时要显著标明附加条件和促销期限。停车场经营者、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经营者也要按规定明码标价。

关键观点4: 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监督检查,鼓励消费者和社会监督。

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对重点区域和重要商品的价格行为监督检查,及时受理投诉举报,对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可通过热线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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