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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村集体土地建新能源车充电站,是否合法?

广西高院  · 公众号  ·  · 2025-04-27 10:32
    

主要观点总结

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涉及农村集体土地时,如何保障合法用地成为关键。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审结的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涉及新能源公司与村民李必行签订的租赁合同。法院对合同作出无效认定,并给出了关于新能源项目合法用地的风险提示。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案件背景

新能源汽车行业蓬勃发展,带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柳州市鱼峰区某村民小组的村民李必行与新能源科技公司签订租赁合同,涉及农村集体土地用于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站。

关键观点2: 合同争议

合同签订后,新能源公司发现租赁地块规划为防护绿地和公园绿地,无法用于建设充电站。因此,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合同并退还保证金及租金。

关键观点3: 法院审理

法院认定租赁合同无效,原因是合同所涉地块属于农村土地,一直没有取得规划调整审批许可。法院确定了双方的过错比例,并作出判决:李必行需向新能源公司返还部分租金及保证金。

关键观点4: 法官提醒

法官提醒企业在新能源项目建设中应做好土地利用的风险防控,依法依规核实地块性质及规划用途,避免纠纷增加企业风险及成本。同时也指出,合法合理利用农村集体土地有利于带动农村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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