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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药品监管领域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试行)》政策解读

云南药品监管  · 公众号  · 政策  · 2025-07-11 19:16
    

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介绍了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的《云南省药品监管领域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试行)》的背景、必要性、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及特点、需要说明的事项以及有效期。该清单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针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领域的初次轻微违法行为,在符合法定情形下可免予行政处罚。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制定背景及必要性

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指导意见,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研究制定了该清单,旨在推进包容审慎监管。

关键观点2: 基本原则

该清单遵循包容审慎监管、过罚相当、依法依规适用的原则,以教育指导为先,严格界定“首违不罚”标准。

关键观点3: 主要内容及特点

清单以相关法规为根本遵循,针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领域的初次轻微违法行为,设置了15项不予处罚事项。

关键观点4: 免罚条件说明

初次违法、危害后果轻微、及时改正是符合免罚条件的关键。其中,“初次违法”指五年内第一次实施同一性质违法行为,“危害后果轻微”需综合考虑多种因素综合判定,“及时改正”需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尚未立案调查且责令改正之前主动改正。

关键观点5: 有效期

该清单自2025年8月8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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