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财政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口岸进境免税店有关事宜的通知》,调整一批口岸进境免税店。具体内容包括新设口岸进境免税店、停止设立部分口岸进境免税店、招投标事宜、企业资质、地方政府责任等。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新设41个口岸进境免税店,包括武汉天河国际机场等。
横琴口岸进境免税店设立后,允许自澳门进境居民旅客在该口岸购买一定数量(15000元以内)的免税商品。
关键观点2: 继续在海口美兰国际机场、蛇口邮轮中心等11个口岸设立口岸进境免税店。
停止设立青岛流亭国际机场、广州东火车站、江门港等3个口岸进境免税店,待厦门高崎国际机场客运航线转场后再做决定。
关键观点3: 相关部门应指导招标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落实招投标等事宜,有资格参与投标的公司为具有免税品经营资质的企业。
这些企业包括中国免税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
关键观点4: 地方政府应承担主体责任,加强综合管理机制,防范免税商品违规倒卖等行为,做好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
通知强调了地方政府在防控免税商品走私风险方面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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