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广东发布
深化改革当先锋。欢迎关注广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信,共建共享幸福广东。
目录
今天看啥  ›  专栏  ›  广东发布

事关广东中小学教育收费!征求意见→

广东发布  · 公众号  · 广东  · 2024-08-19 12:15
    

主要观点总结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官网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公众公开征求意见。该通知规范了公办和民办学校中小学教育阶段的学费、住宿费收取方式,明确了不同类型学校的收费管理原则。同时,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也进行了规定,强调非营利和学生自愿原则。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学费、住宿费收取规定

公办学校学费、住宿费按学期收取,民办学校学费、住宿费可以按学期或学年收取,但不得跨学期或学年收取。提高学费标准时,遵循“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

关键观点2: 分类管理原则

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实行分类管理,包括公办义务教育、民办义务教育、公办普通高中和民办普通高中。其中,公办义务教育、民办义务教育和公办普通高中的学费、住宿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民办普通高中则实行市场调节价。

关键观点3: 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规定

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坚持非营利和学生自愿原则。服务性收费是指学校在完成正常教学任务外,为在校学生提供与教学或生活相关联的服务的收费。代收费则是学校通过引入第三方有偿服务,为学生提供便利服务的费用。


免责声明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摘要由平台算法生成,仅为信息导航参考,不代表原文立场或观点。 原文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您为原作者并希望删除该摘要或链接,请通过 【版权申诉通道】联系我们处理。

原文地址:访问原文地址
总结与预览地址:访问总结与预览
推荐产品:   推荐产品
文章地址: 访问文章快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