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北京李女士因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要求成为公司挂名老板,负债200多万元。在账户被冻结后,通过法官的帮助提供证据,最终解除了债务纠纷。文章提醒公众不要随意挂名担任股东或法定代表人,以免陷入法律风险。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事件回顾:女子成为公司挂名老板负债200多万元
李女士在公司就职期间被实际控制人要求担任法定代表人及唯一股东,后因公司债务问题陷入困境。
关键观点2: 事件进展:法官帮忙提交证据,债权人撤回起诉
李女士向法官陈述事情原委并提供证据,承办法官与债权人沟通后,债权人同意撤回对李女士的起诉并解除账户保全措施。
关键观点3: 法官提醒:切勿随意挂名法人、股东
法官提醒公众增强法律意识,不要随意挂名担任股东或法定代表人,以免陷入法律风险。若已挂名发现风险,可通过协商退出、书面辞职、行政投诉、司法救济等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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