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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外卖员等年收入12万元以下,基本无需纳税

三农利辛  · 公众号  ·  · 2025-10-04 22:13
    

主要观点总结

文章介绍了《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的实施细节,该规定对互联网平台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税收问题做出了明确说明。文章还详细解释了配套公告中的累计预扣法如何减轻平台内从业人员的税收负担,并介绍了增值税及附加税费代办申报相关规定。同时,对于平台在代扣代缴过程中的行为规范也进行了阐述。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规定》实施细节

互联网平台企业将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身份信息、收入信息。但从事配送、运输、家政等便民劳务活动的从业人员,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或不需要纳税的,无需报送其收入信息。

关键观点2: 累计预扣法的应用

国家税务总局对包括外卖员、快递员等平台内从业人员采用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税款,扣除金额高且预扣率低,明显利好从业人员。

关键观点3: 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全年来看,年收入12万元以下的外卖员等从业人员在扣除减除费用和法定的扣除项目后,基本无需缴纳个税。

关键观点4: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的规定

平台内的从业人员自互联网平台企业取得的服务收入可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等税费优惠政策。

关键观点5: 平台代扣代缴的规定

平台在代扣代缴过程中不得变相多扣费用或借此转嫁涉税义务增加从业人员税收负担,税务部门将依法查处平台各类涉税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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