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是关于公司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的相关说明,涉及浙江一建、浙江二建、浙江三建的应收款项期末账面余额及累计计提减值情况。同时,文章还详细阐述了合同资产转为应收账款的依据,以及合同资产与应收账款账龄的计算方式。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公司应收款项情况
截至2024年8月底,浙江一建、浙江二建、浙江三建的应收款项期末账面余额及累计计提减值情况分别为83亿元、75.99亿元、117.32亿元和21.99亿元、24.29亿元、31.70亿元。
关键观点2: 合同资产转为应收账款的依据
公司与客户签署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对合同资产的确认时点及转入应收账款的时点有具体约定。在建项目已完工未结算资产、已完工项目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和质保金等情况下,公司会按照合同约定将合同资产转为应收账款。
关键观点3: 合同资产与应收账款账龄的计算方式
合同资产的账龄与应收账款账龄代表的意义并不完全一致。合同资产转为应收账款后,账龄未连续计算,公司以合同资产转入应收账款的时点开始计算应收账款账龄。同一项目的合同资产和应收账款的账龄性质有所不同,合同资产的收款权取决于时间流逝以外的其他因素,如竣工验收、竣工决算、质保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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