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中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联合发布公告,明确了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有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公告鼓励境外投资者在中国进行长期直接投资,特别是对于非禁止外商投资的项目和领域。境外投资者在2025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期间,用境内居民企业分配的利润进行境内直接投资,可按照投资额的1e%抵免应纳税额,当年不足抵免的部分可以结转至以后年份。这一政策旨在减轻境外投资者的企业所得税负担,鼓励其持续投资,促进经济的可持续性发展。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税收优惠政策概述
境外投资者在中国境内居民企业分配的利润,用于境内直接投资可享税收抵免优惠,节省税收成本。
关键观点2: 优惠政策的适用范围
该政策适用于所有非禁止外商投资的项目和领域,鼓励外商直接投资。
关键观点3: 境外投资者的投资要求
境外投资者的投资需连续持有至少5年(60个月)以上,且满足其他相关条件才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关键观点4: 政策的实施与监管
境外投资者在投资满5年后收回投资的,需补缴递延的税款。不满5年收回投资的,除补缴递延的税款外,还需按比例减少税收抵免额度。
关键观点5: 政策的影响与意义
该政策有助于促进境外投资者加大在中国的投资,实现双赢,营造更优的税收营商环境,培养‘耐心资本’,促进经济的可持续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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