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是关于无锡市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的实施细则的征求意见稿的公告。主要涉及到项目的分类、备案管理以及并网服务水平等方面的规定。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分类
根据公告,无锡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采用“全部自发自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模式,开发规模原则上不大于用户变压器总容量。鼓励全额上网的非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以集中汇流方式接入公共电网。不同建设地点的项目按不同管理方式分类,如高速公路服务区、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建设的项目按一般工商业、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
关键观点2: 项目备案管理
全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实行属地备案管理,各类项目按照企业投资有关管理办法履行备案程序。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可选择备案方式,可由电网企业集中代理备案或自行在江苏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上备案。项目自备案后2年内未开工需申请延期,未申请延期的项目将被移除备案信息。
关键观点3: 并网服务水平提升
鼓励投资主体采用多种形式开展分布式光伏建设,如“光伏+储能”、智能微电网等。具有自发调节能力、主动参与虚拟电厂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可优先接入电网。分布式光伏可通过聚合商参与绿色电力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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