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厉害了!迟到3次就能辞退!公司这样操作一分不赔!

HR职场知识库  · 公众号  ·  · 2025-10-16 08:59
    

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主要介绍了一起关于王召君与公司之间的劳动争议案件,包括王召君的行为是否构成严重违纪行为以及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性等争议焦点。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争议背景

王召君是大连某制版有限公司的员工,因迟到三次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关键观点2: 公司的规章制度

公司提供的《就业规则》已经过职工代表的平等协商讨论通过,并经过包括王召君在内的公司单位员工学习并签名确认,明确了员工与公司之间的所有相关权利义务,并规定了考勤和处罚制度。

关键观点3: 王召君的行为

王召君认可其在工作过程中有三次迟到的事实,结合公司的《就业规则》中的相关规定,构成了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行为。

关键观点4: 公司的处理流程

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已经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在得到单位工会书面答复同意后,解除与王召君的劳动合同关系,并向王召君出具并送达《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关键观点5: 法院的判决

经过一审和二审,法院最终认定公司依据民主程序制定且公示的规章制度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依法通知工会,不违反法律规定,因此驳回王召君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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