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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困难,岗位没了,给N能解除吗?法院:不行,2N!

HR职场知识库  · 公众号  ·  · 2025-12-01 07:30
    

主要观点总结

这是一篇关于Let's go公司因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而引起的纠纷案件。员工张三因公司组织架构调整而失去工作岗位,双方因此产生争议。法院认为公司的解除行为违法,应当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案件背景

张三入职Let's go公司,岗位为事业部推广经理。后因公司架构调整导致岗位被撤销,公司解除了与张三的劳动合同。

关键观点2: 争议焦点

本案的争议焦点为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的规定,即是否满足“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同时是否经过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等法定程序。

关键观点3: 法院观点

法院认为公司的解除行为违法,因为公司的组织架构调整并不属于法律法规规定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且公司在未与张三充分协商的情况下径行解除合同,解除理由不能成立。

关键观点4: 结果

公司被判定需要支付张三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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