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就一起专利合同纠纷案进行公开宣判,涉及融资租赁及担保措施。此案涉及某设备公司与某融资租赁公司的专利独占许可协议及担保合同,涉及专利质押、保证等。法院认定涉案合同实为以专利为租赁物的融资租赁合同,并判决被告支付租金及违约金等。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案件背景及审判结果
某设备公司与某融资租赁公司签订专利独占许可协议及相关担保合同,后因合同履行问题引发纠纷,起诉至法院。法院认定涉案合同为融资租赁合同,并判决被告支付租金、逾期付款违约金及律师费。
关键观点2: 合同性质及效力的认定
法院对合同的主要争议焦点进行了阐述,认为涉案合同虽名为专利许可合同,但实为融资租赁合同。同时,对无形资产作为融资标的的适格性进行了审查,并依据相关法规作出判决。
关键观点3: 浦东法院的创新实践
浦东法院首次适用浦东新区法规,对知识产权融资租赁作出司法认定,为知识产权融资模式的创新探索提供了有益司法经验。这一实践体现了法院对新兴产业的法治保障,助力知识产权与金融深度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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