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发布通知,要求加强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和使用工作。通知包括开展存量信息核查、业绩信息补录、常态化业绩录入、强化信用信息应用服务等方面的工作。要求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部属单位指定专人负责,确保高质量按时完成各项工作。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开展存量信息核查
包括核查范围、核查内容以及核查要求,重点核查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真实性。
关键观点2: 开展业绩信息补录
包括补录范围、补录内容以及补录要求,要求信息审核部门重点审核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关键观点3: 做好常态化业绩录入
包括录入范围、录入要求,要求建设单位和从业企业及时录入项目信息和标段信息。
关键观点4: 强化信用信息应用服务
包括在招标投标、资质申请、信用评价中的应用,强调在部信息系统中及时完善评价对象行为记录、评分情况等信用信息。
关键观点5: 有关工作要求
要求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部属单位指定专人负责,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包括加强政策宣传、回应疑问和关切、处理争议信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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