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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自愿放弃缴纳社保,有效吗?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公众号  ·  · 2025-07-09 10:58
    

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讲述了一个关于劳动者王某与用人单位A公司关于社会保险缴纳义务的法律案例。王某虽曾提交不购买社会养老保险申请书并承担法律责任声明,但A公司仍被要求履行缴纳养老保险的法定义务。法院审理后判决A公司返还王某垫付的社会保险费用。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案件背景

王某在A公司工作,提交不购买社会养老保险申请书,并声明产生的法律责任由自己承担。

关键观点2: 案件经过

王某与A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变更协议书》,约定解除劳动关系并补缴社保费用。王某垫付社保费用及滞纳金后,要求A公司返还。

关键观点3: 法律条款引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A公司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因此承诺书无效。

关键观点4: 法院判决

法院认定A公司必须返还王某垫付的社会保险费用,并判决A公司承担相应责任,而法定代表人张某不承担连带责任。

关键观点5: 鹏法君说法

用人单位应积极履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法定义务,保障劳动者权益。劳动者应认识到社会保险的重要性,并积极参保。对于用人单位放弃缴纳社保的要求,劳动者应拒绝并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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