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文章介绍了国家医保局等4部门关于药品追溯码的新规定。自今年7月1日起,医药机构在销售药品时必须扫描药品追溯码后才能进行医保基金结算。到2026年1月1日,所有医药机构都需要实现药品追溯码的全量采集上传。文章还详细解释了药品追溯码的作用和查询方法,并指出消费者可以通过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查询药品销售信息。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药品追溯码的新规定
自今年7月1日起,医药机构在销售药品时需扫描药品追溯码进行医保基金结算;到2026年1月1日,所有医药机构都要实现药品追溯码全量采集上传。
关键观点2: 药品追溯码的唯一性
药品追溯码是每盒药品的‘电子身份证’,具有唯一性。这意味着一盒药品的追溯码只应有一次被扫码销售的记录。
关键观点3: 药品追溯码的查询方法和结果解读
消费者可以通过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查询药品销售信息。查询结果分为三种情况,包括未查询到产品销售信息、查询到仅有1次销售信息和查询到有2次及以上的销售信息。
关键观点4: 消费者应对措施
对于查询到的问题药品,消费者可以选择举报并向售出机构索赔。特别需要注意的是,使用非医保部门的软件或APP扫描药品追溯码得到的信息并不适用于本文的方法和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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