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四川省人大常务委员会通过了关于修改《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新条例主要调整了婚假、生育假、护理假和育儿假的规定,旨在更好地保障公民婚育权益。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完善婚假规定
新条例规定依法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二十日,若参加婚前医学检查,则增加五日婚假。
关键观点2: 延长生育假
符合规定的夫妻,女方生育假延长九十日;生育第三个子女的女方,经申请同意可再延长生育假三十日。
关键观点3: 延长男方护理假
男方护理假由二十日延长至三十日,以便更好地照护妻儿,共担家庭责任。
关键观点4: 建立育儿假制度
子女三周岁以下的夫妻每年可享受十个工作日的育儿假,婚假、生育假、护理假、育儿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受影响。
关键观点5: 建立生育休假成本共担机制
县级以上政府将统筹资金建立合理的生育休假成本共担机制,同时要求用人单位遵守规定假期,保障新条例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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