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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任何“不缴社保”的约定均无效!

爱秦海  · 公众号  · 互联网安全 科技自媒体  · 2025-08-03 07:16
    

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介绍了最高法发布的《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及典型案例,重点阐述了劳动者权益保护方面的内容。文章通过朱某与某保安公司的劳动争议案例,解释了劳动者有权因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而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同时,文章强调了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定义务,并指出了此类规定的意义。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明确不缴社保的约定无效。

最高法发布的新解释明确规定,无论双方协商还是劳动者单方承诺,任何“不缴社保”的约定都是无效的。劳动者有权据此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

关键观点2: 朱某与某保安公司的劳动争议案例。

朱某因某保安公司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而解除劳动合同,并成功获得经济补偿。这个案例展示了劳动者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关键观点3: 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定义务。

人民法院在案例中明确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有关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约定因违法而无效,这有助于督促用人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保护劳动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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