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介绍了即将在12月实施或进入关键执行阶段的新规新政,包括新修改的《食品安全法》、出口药品档案填报功能的开放、执业药师差异化配备过渡期的到期、未赋码药品清理的倒计时以及经营生物制品的药店需换发许可证等。这些新规新政将影响公众的生活和药品市场。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新《食品安全法》将实施
将“婴幼儿配方液态乳”纳入注册管理,并在相关条款中增加规定。
关键观点2: 出口药品档案填报功能开放
药品业务应用系统用于填报出口药品信息和材料,全国各省份自2025年12月1日起可使用该功能。
关键观点3: 执业药师差异化配备过渡期将到期
各地过渡期的设置有所不同,北京等经济发达地区过渡期较短或未设过渡期,而大部分省份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
关键观点4: 未赋码药品清理进入倒计时
全国医药机构自2026年1月1日起实现药品追溯码全量采集上传,多地要求在2025年底前完成未赋码药品的清理工作。
关键观点5: 经营生物制品的药店需换发许可证
对经营生物制品的零售企业提出特别要求,如具备与指定医疗机构电子处方信息互联互通的条件,配备的执业药师需具备相关学历和培训等。广西、吉林等地明确了换证时间表。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摘要由平台算法生成,仅为信息导航参考,不代表原文立场或观点。
原文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您为原作者并希望删除该摘要或链接,请通过
【版权申诉通道】联系我们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