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该周报主要介绍了法律实务人员对学术论文的涉猎、阅读及思考的重要性,并展示了不同领域的论文摘要。包括合同法研究中的以物抵债的类型及其法律适用规则解读、保理中基础合同协商变更或终止的限制、侵权责任法研究中的监护人责任的解释论重构等。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法律实务人员需关注学术论文以获取前沿学术观点及问题解决路径。
随着实务法律人的时间日益碎片化,关注学术期刊、紧跟法学核心期刊、撷取论文精华以供共享和关注问题路径成为修己助人的重要方式。
关键观点2: 合同法研究之以物抵债的类型及其法律适用解读
《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第27条和第28条规定了解读以物抵债协议的两种类型及其法律适用规则,对于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达成的以物抵债协议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达成的以物抵债协议进行了区分。
关键观点3: 保理中基础合同协商变更或终止的限制分析
涉及保理法律关系与基础法律关系的问题,基础关系当事人可自由协商变更或终止合同,但因可能导致应收账款价值贬损进而损及保理人利益实现,需设利益平衡机制协调保理人与债务人间的利益冲突。
关键观点4: 侵权责任法研究中监护人责任的解释论重构
我国《民法典》第1188条规定的监护人责任引发争议,需从监护制度的辐射效应角度重新思考,考虑监护制度对被监护人责任能力的消解作用,明确监护人责任是以违反监护职责为前提的过错责任。
关键观点5: 公司法上的受信义务与新《公司法》的相应修改评述
新《公司法》关于受信义务的规定体现了创新精神,如突出了关联交易、公司机会和竞业限制的重要性,但依然存在与现实需求存在的差距,如关联交易的规定缺乏实质公平的裁判标准等。
关键观点6: 股东抽逃出资公司法禁令的检视
股东抽逃出资禁令反映了资本管制思想,与股东权利、公司收购或回购股权等相互关联。在适用该禁令时,应根据不同的给付方式施加必要程序和数额限制。
关键观点7: 信义义务体系化设计的公司法方案探讨
为了厘定信义义务的基本范畴,应构建“一般条款+具体规则”的信义义务体系,整合禁止权利滥用和合规经营义务规则,实现信义义务的体系化构建。
关键观点8: 实质董事的法律规制介绍
为了防止对于董事责任的逃避,现代公司法实际上也将没有董事之名但却行使董事之职的事实董事和影子董事纳入了规制的范围,我国《公司法》的本次修订也引入了类似实质董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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