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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IPO上市号  · 公众号  ·  · 2025-03-21 07:38
    

主要观点总结

该文章是关于江苏证监局对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及其相关人员的检查报告的总结。主要介绍了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在内部管理、质量管理体系、独立性以及多个项目审计执行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同时,也指出了邓明勇、陈秋菊、周缨、张昕、程晓曼、嵇金丹等人在各自负责的项目中存在的问题。江苏证监局对这些问题采取了相应的监督管理措施,并提醒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应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审计执业质量。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在内部管理方面存在一体化不足的情形。

未在全所范围里实施统一的人力资源调度、配置和考核,未制定统一的预算管理、资金管理机制,未实施统一的合伙人业绩考核政策与标准。

关键观点2: 质量管理体系方面存在多个违规行为。

包括合伙人晋升和考核机制设计未体现以质量为核心的导向,监控和整改执行不到位等。

关键观点3: 独立性方面存在多名执业人员及其近亲属违反内部规定持有或买卖上市实体客户的股票,未形成独立性监控报告的问题。

违反了《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第 4 号——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等相关规定。

关键观点4: 存在多个审计项目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包括应收款项审计执业不审慎、存货跌价准备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等,违反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

关键观点5: 涉及的人员包括邓明勇、陈秋菊、周缨、张昕、程晓曼、嵇金丹等人,他们各自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也存在一定问题。

这些人员分别作为蓝丰生化项目、药石科技项目和艾迪药业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各自项目的问题承担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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