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是关于上海市城市数字化转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说明,旨在规范专项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率,加快推进城市数字化转型。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专项资金来源及用途
专项资金由市级财政预算安排,纳入上海市数据局部门预算管理。主要用于支持构筑数据要素市场体系、推广重点应用场景、推动行业共性赋能、打造区域试点示范、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以及国家有关部门在本市合作开展的城市数字化转型试点等方向。
关键观点2: 资金支持方式和标准
专项资金采用无偿资助、奖励等支持方式。无偿资助项目支持比例一般不超核定总投资的30%,最高500万元;奖励项目单个最高50万元。对于需要支持的具有显著引领效应的项目,经市数据局严格审核,可以按照特定方案执行。
关键观点3: 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
项目实施期一般不超过2年,项目承担单位需定期报送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市数据局可进行不定期检查。项目若需变更,需按规定履行相应程序。项目完成后应及时申请验收,根据验收结果决定资金拨付情况。
关键观点4: 监督管理和责任追究
市数据局和市财政局对专项资金实施绩效管理、监督检查。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对于违规行为将按规定处理,同时对项目承担单位实行信用管理,失信单位将被限制申报资格。
关键观点5: 其他要点
包括区级支持、应用解释、实施日期等内容。本办法由市数据局、市财政局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30日以后施行,有效期截至2027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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