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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上海高温黄色预警+1!6-9月高温费你有了吗?上夜班/缩短工时等可不发?识别5大误区

申工社  · 公众号  ·  · 2024-08-22 12:21
    

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介绍了关于上海高温津贴发放的五大误区,包括派遣员工、缩减工时、夜班工作、有岗位工资、采取降温措施等情况下高温津贴的发放问题。文章通过多个案例解读了高温津贴的发放条件和原则,以及企业应该如何正确发放高温津贴。同时,文章还介绍了高温津贴的相关法律规定和仲裁委员会的处理方式。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派遣员工也应享受高温津贴

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高温津贴属于工资总额范畴,被派遣劳动者高温津贴的发放应坚持同工同酬的原则。

关键观点2: 缩减工时不是不发放高温津贴的理由

企业每年6月至9月安排劳动者露天工作或者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夏季高温津贴,高温津贴发放条件只取决于工作环境是否为露天和工作环境的温度,与劳动者露天工作时间长短无关。

关键观点3: 夜班工作同样需要发放高温津贴

只要劳动者在露天工作,不管是上白班还是上夜班,企业都应发放其高温津贴。

关键观点4: 岗位工资不能替代高温津贴

岗位工资和高温津贴并不相同,两者不能等同或者替代。岗位工资是根据员工所在的岗位和职务来确定的,而高温津贴是企业在高温季节对特殊劳动消耗的补偿。

关键观点5: 采取降温措施后仍需发放高温津贴

如果企业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即使采取了降温措施,仍然需要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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