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报道了李女士因利用休息时间通过微信处理工作事务而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的事件。李女士提供了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证明其加班情况,法院最终判决公司支付加班费9万元。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判。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李女士利用休息时间通过微信处理工作事务。
报道了李女士的情况,她在工作期间经常在休息时间,如周末、下班后、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等,收到公司高层领导发来的微信消息,包括回复工作指令、修改方案等,并按照要求完成了相应的工作。
关键观点2: 李女士要求公司支付休息日的加班工资。
李女士提供了微信聊天记录、相关文件制度、工作事项统计表等证据来证明其利用休息时间回复工作相关问题,并超出了简单沟通范畴,需要进行实质性处理,应认定为加班时长。
关键观点3: 法院判决公司支付加班费。
法院根据李女士提供的证据,认定其存在加班情况,并判决公司支付2021年至2023年的加班费共计9万元。公司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但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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