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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个主意,你不妨试试……”这个“主意”真“刑”!

新疆生态环境  · 公众号  · 新疆 内容分发  · 2025-04-11 18:32
    

主要观点总结

江苏省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大运河环境资源法庭巡回审理了一起污染环境案件。某印染厂违规排放污水,环保公司负责人纪某在察觉数值超标后,授意印染厂降低COD数值以躲避监测。法院认定被告单位及两名被告人构成污染环境罪,并进行了相应的处罚。案件巡回审理旨在强调环保责任,提醒企业和相关人员应严格遵守环保法规,追求经济利益的同时不能忽视环境保护。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案件背景

仪征一家印染厂违规排放污水,纪某作为环保公司负责人,察觉数值超标后未提醒整改,反而授意降低COD数值以躲避监测。

关键观点2: 关键事件

纪某和杨某某打起纂改监测水样本的主意,以自来水替换监测水样来降低COD数值,逃避生态环境部门监管。

关键观点3: 法院审理

法院认定被告单位及两名被告人构成污染环境罪,判处被告单位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两名被告人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关键观点4: 警示意义

法官强调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企业和相关人员应严格遵守环保法规,承担起节能减排、保护环境的责任与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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