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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论车险全损后,按照“保险金额”还是“保险价值”赔? 这次高院如是说

A6工作室  · 公众号  · 法律 保险  · 2025-05-21 20:46
    

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主要介绍了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概念区分,包括定值保险与不定值保险的定义以及车损险的保额确定方式。同时,文章还探讨了保额与车辆价值的关系、保额的影响因素,并通过一个高院案例详细解释了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区别。最后,文章强调了保险理赔的重要性,并呼吁行业秉持诚信原则。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概念区分

保险金额是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支付保险金的最高限额,而保险价值是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时约定的保险标的的价值。

关键观点2: 定值保险与不定值保险的定义

定值保险是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即约定固定保险价值,理赔时按约定价值计算;不定值保险则是在出险时确定保险价值,根据事故时的实际价值或修复费用计算赔偿金额。

关键观点3: 车损险的保额确定方式

车损险属于不定值保险,其保险金额根据出险时的实际价值或修复费用确定,而非预先固定。

关键观点4: 保额与车辆价值的关联

保额与车辆价值有关,投保时可以选择按新车购置价或实际价值确定保额。无论采用何种方式,最终赔偿金额均基于出险时车辆的实际价值或修复成本。

关键观点5: 高院案例对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解读

高院裁定书中明确阐述了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区别,并驳回了再审申请人的主张。裁定强调,保险合同中的格式条款需按法律规定进行解释,保险合同未确定保险价值的,以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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