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文章主要围绕《住宅项目规范》中的电气及智能化章节和其他章节中的两条电气专业强条进行介绍。强调了在配套设施章节中关于设置快递箱(柜)预留电源条件的重要性,以及光环境中走道、楼梯间地面照度标准值的变化和新的照度设计标准的严格性。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住宅项目规范》中电气及智能化章节的内容及与以往设计的差异
文章指出,该规范中电气及智能化章节内容不多,逐条对比与以往设计的差异问题不大。
关键观点2: 配套设施章节中的强条关于设置快递箱(柜)预留电源条件的规定
文章强调,在配套设施章节3.3.3条中,住宅项目应设快递箱(柜)或预留安装条件,并应预留电源条件。未预留电源属于违反强条。
关键观点3: 光环境中走道、楼梯间地面照度标准值的变化及新标准的严格性
文章指出,在6.2节光环境中,走道、楼梯间的地面照度标准值提高到100lx。新标准对照度设计更加严格,允许偏差仅为+20%,不存在下浮空间。设计照度低于100lx即属于违反强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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