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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年会上饮酒身亡,公司要担责吗?法院判了!

台州交通广播  · 公众号  · 法律 社会  · 2025-02-07 00:08
    

主要观点总结

上海一公司员工陆先生在参加公司年会时饮酒过量,次日凌晨不幸死亡。陆先生的家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案件经过一审、二审,最终判定公司承担部分责任。文章还介绍了其他类似案例,并引用了律师的观点,讨论了公司、共同饮酒者、饮酒者个人的责任承担问题,以及饮酒身亡是否算工伤的问题。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陆先生在公司年会聚餐中饮酒过量,不幸死亡。

陆先生从外地赶回上海参加年会,在身体疲惫的情况下未适量饮酒,导致饮酒过量。公司作为组织者未尽到充分的安全保障和注意义务,存在一定的过错,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关键观点2: 公司聚餐喝酒出现死亡,公司是否承担责任存在争议。

律师表示,公司作为聚餐活动的组织者,应对聚餐团建活动的人员范围、组织安排和安全保障等方面做好妥善安排。如果公司未能举证证明已尽到组织安排及安全保障等义务,亦会判决承担部分责任。

关键观点3: 共同饮酒者是否承担责任取决于是否存在不当行为。

共同饮酒者一般不会承担民事责任,但如果存在攀酒、不当劝酒等行为,可能会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根据相关法律,饮酒者自身应当承担主要责任。

关键观点4: 饮酒身亡不算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员工在公司聚餐喝酒时出现伤亡不能算作工伤。法院在审理类似案件时,一般会认定饮酒者自身承担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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