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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关于牙膏备案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5年第124号)

辽宁药监  · 公众号  · 政策 药品  · 2025-12-25 07:00
    

主要观点总结

文章主要介绍了国家药监局关于牙膏备案管理的新规定。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和《牙膏监督管理办法》,针对牙膏备案管理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公告。文章的关键点包括备案资料整理的截止日期、可以使用产品安全使用历史的证明性资料替代部分试验报告,以及需要提交的产品安全评估报告的内容。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牙膏备案管理的新规定

国家药监局发布了关于牙膏备案管理的新规定,涉及简化备案资料、截止日期等事项。

关键观点2: 备案资料整理的截止日期

牙膏备案人应当在2025年12月1日前整理完成相应的产品备案资料。

关键观点3: 替代毒理学试验报告的资料

牙膏备案人在整理产品备案资料时,可以使用产品安全使用历史的证明性资料替代毒理学试验报告。

关键观点4: 产品安全评估报告的内容

对于首批产品上市销售日期在2021年1月1日之后的产品,备案人在提交产品安全评估报告时,需要说明产品生产销售情况、是否发生质量安全事件及不良反应监测情况,证明产品具有安全使用历史,并免于提交口腔黏膜刺激试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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