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此文章主要讨论了公司在其年报中报告的新增收入确认政策适用情形,特别是关于3D打印设备的销售收入确认问题。文章还就在未取得客户验收报告的情况下,仅通过收到合同款项是否能确认商品控制权已发生实质转移进行了讨论。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公司新增的收入确认政策适用情形
公司对于3D打印设备销售以及3D打印定制化产品和3D打印原材料销售,在原有的收到客户验收报告确认收入的基础上,新增了某些收入确认的情形,例如客户在现场验收并签署验收报告后暂未发货取得双方签署的代管协议,或已收取除质保金外的全部合同款项时确认收入。
关键观点2: 在未取得客户验收报告的情况下通过收到合同款项确认商品控制权转移的问题
公司解释,在未取得客户验收报告但已收到合同款项的情况下,这表明客户已经依据业务合同完成了商品的验收并达到了合同约定的支付款项条件。因此,虽然未收到客户的书面验收报告,但依照合同约定,实际付款能充分说明公司已将所售商品控制权转移至客户。
关键观点3: 控制权转移的判断依据
公司详细说明了控制权转移的实质判断依据,包括设备已交付并完成安装调试,客户已实际占有并使用设备,以及款项支付作为履约认可等多个方面。在验收报告缺失的特殊情况下,物流签收单、安装调试报告、服务报告等文件可以作为替代性证据来支持收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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