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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判后答疑促履行 “案结”更要“事了”

浚县人民法院  · 公众号  ·  · 2025-03-06 17:31
    

主要观点总结

浚县法院新镇法庭成功解决了一起返还原物纠纷案件。原告王某的土地被邻居李某未经同意耕种多年,王某要求李某支付土地占用费并返还土地。法庭依据土地确权证书组织双方调解,最终判决李某支付土地占用费并返还土地。判决生效后,通过判后答疑工作,双方均认可判决结果,被告主动履行。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案件背景

原告王某的土地被邻居李某耕种多年,王某多次要求返还未果后诉至浚县法院。

关键观点2: 审理过程

法庭以土地确权证书为依据组织双方调解,但双方就土地占用费用数额分歧较大。最终法庭判决李某支付土地占用费并返还土地。

关键观点3: 判后答疑

判决生效后,承办法官进行判后答疑工作,双方均认可判决结果,被告主动履行。

关键观点4: 法庭的为民情怀

新镇法庭坚持“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积极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裁判,实现纠纷解决由“强制执行”向“督促履行”有效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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