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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5日施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发布

南通市场监管  · 公众号  · 食品安全  · 2025-04-06 12:29
    

主要观点总结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修改《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的决定,新规定名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自2025年4月15日起施行。该规定旨在更好地落实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主体责任,确保食品安全。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规定的修改背景及目的

市场监管总局对原有规定进行修改,旨在更好地适应当前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食品安全。

关键观点2: 主要内容的调整

新规定调整了规章适用范围,明确适用于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及有关人员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的行为及其监督管理。同时,优化了工作制度机制,细化了监管具体要求,回应了基层监管实践面临的问题。

关键观点3: 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具体要求

新规定强调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并规定了企业在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时应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县级市场监管部门报告。此外,还完善了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的定义,并明确了食品安全总监应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管理层人员担任。

关键观点4: 培训和考核机制的要求

新规定还明确了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每年参加培训的时间不少于40小时,并规定了监督抽查考核的方式、内容应当与被抽考对象的岗位职责等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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