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啥  ›  专栏  ›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应届毕业生没签合同被辞退?法院这样判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公众号  ·  · 2025-07-27 10:31
    

主要观点总结

本案是关于一个应届毕业生刘某与初创企业A公司之间劳动关系纠纷的案例。刘某在面试后未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便进入A公司工作,后遭到不公平待遇并引发劳动争议。经过劳动仲裁和法院审理,最终认定刘某与A公司存在劳动关系,A公司需支付刘某工资及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案例背景

2023年4月,即将毕业的大学生刘某参加A公司的面试并披露其大学生身份,面试通过后未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便进入公司工作。6月中旬,公司突然辞退刘某并仅支付小部分工资。

关键观点2: 公司主张

A公司认为刘某系未毕业的在校大学生,无法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此外,公司称将招聘、运营、管理等事宜外包给案外人张某,未对刘某进行管理,因此不认可与刘某存在劳动关系。

关键观点3: 刘某的辩护

刘某认为其已年满十八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签订劳动合同的条件。入职后根据公司指示工作,并收到载有工资明细表的微信发送,因此认为与A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关键观点4: 法院审理

法院认定刘某与A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因为刘某已满十八周岁且主动告知其大学生身份,A公司仍选择招录并对刘某进行管理。根据相关规定,可参照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来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法院依据双方确认的工资明细标准认定刘某与A公司在指定期间存在劳动关系。

关键观点5: 法律条款

涉及的相关法律条款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第十条、第三十条和第八十二条,以及《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根据这些法律条款,用人单位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免责声明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摘要由平台算法生成,仅为信息导航参考,不代表原文立场或观点。 原文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您为原作者并希望删除该摘要或链接,请通过 【版权申诉通道】联系我们处理。

原文地址:访问原文地址
总结与预览地址:访问总结与预览
推荐产品:   推荐产品
文章地址: 访问文章快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