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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新规幼儿园可托育2至3岁幼儿

渭南最生活  · 公众号  ·  · 2025-07-21 11:41
    

主要观点总结

陕西省教育厅等七部门联合发布《陕西省幼儿园开展托育服务工作实施意见》,旨在加强幼儿园资源统筹,指导符合条件的幼儿园开展2至3岁幼儿托育服务,并明确了开设条件、设施配备、师资队伍、托育活动、监督管理和人才培养等方面的要求。计划到2027年建成覆盖全省的幼儿园托育服务网络,并强调托育服务与家庭、社区资源的结合,以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发展。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目标

到2027年,基本建成覆盖市、县(区)、乡(镇)、村的幼儿园托育服务网络。

关键观点2: 开设条件

明确了幼儿园2至3岁托育班的开设条件,包括场地设施、师资人员的要求,以及安全责任等方面的规定。

关键观点3: 人才培养

支持高校、职业院校加强专业建设,提升托育服务专业人才供给能力,并强调保教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专业技能培训。

关键观点4: 服务内容

遵循2至3岁幼儿发展的年龄特点与个体差异,创设适宜环境,合理安排营养与喂养、睡眠、生活与卫生习惯等活动,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发展。

关键观点5: 投入机制

托育服务实行政府补助、社会支持、家庭分担的投入机制,并明确各级部门联合制定实施细则和收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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