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主要介绍了公安部网安局发布的关于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的新要求,包括系统备案动态更新工作、专家评审、备案地选择、跨省或全国联网运行的网络系统选择备案地、备案证明更新及有效期确认、第五级网络系统的定义和定级适用范围、备案和等级测评、测评频率、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认定、系统定级和资金投入等问题。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系统备案动态更新工作和专家评审
已完成定级备案的网络系统若发生级别变更或重大变化需要重新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
关键观点2: 备案单位如何选择备案地
原则上由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受理备案,备案单位工商注册登记地、实际业务运营机构所在地等不一致的,以备案单位安全管理机构、运维所在地为主受理备案。
关键观点3: 跨省或全国联网运行的网络系统选择备案地
按照属地管辖原则由省级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受理备案或其指定地市级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受理备案。
关键观点4: 第五级网络系统的定义和适用范围
第五级网络系统是指对国家安全或地区安全、国计民生造成严重或特别严重损害的网络系统,适用于关系到国家安全、地区安全或国计民生的重要网络系统。
关键观点5: 数据摸底调查的重要性
随着数据安全法的发布,数据安全影响日益凸显,为了摸清数据基本信息,依托等保备案更新工作专设数据摸底调查表,全力支撑后续监管工作。
关键观点6: 高风险问题和重大风险隐患的关系
重大风险隐患可能由一个高风险问题直接引发,还可能是多个高、中、低安全问题的叠加。在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中,被测系统符合率高于90%且无重大风险隐患时,判定为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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