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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 上海高院:全国首例!网络不正当竞争纠纷中的数据权益分配应遵循贡献比例原则

网络法实务圈  · 公众号  · 互联网安全  · 2025-08-25 10:53
    

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是关于一起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的裁判要旨和文书摘要。案件涉及网络竞争行为的司法认定,包括不同经营者权益、被诉行为性质与目的、损害后果等因素的考量。同时讨论了金融软硬件配套产品的非独立销售行为、引导用户冒用第三方软件包名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及数据权益的分配问题。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网络竞争行为的司法认定

在认定网络竞争行为的正当性时,需综合考虑不同经营者权益、行为性质与目的、损害后果,以及消费者福利、社会公共利益、商业道德和行业发展等因素。

关键观点2: 金融软硬件配套产品的非独立销售

基于系统安全需求,以白名单等技术措施保障金融软硬件配套产品系统正常运行,符合商业逻辑和商业惯例,不构成捆绑销售。

关键观点3: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

引导用户冒用第三方软件包名、规避白名单验证并在竞争对手收银系统植入插件的行为,以及使用插件诱导、分流竞争对手结算数据的行为,构成网络不正当竞争。

关键观点4: 数据权益的分配

在金融结算支付业务中,数据权益的分配需考虑多方主体,包括消费者、商户、聚合支付平台、第三方支付机构等。具体案件需基于数据类型、应用场景、生成过程、贡献程度等因素综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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