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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寺堡法院“一保两促”实现高效解纷

宁夏高级人民法院  · 公众号  ·  · 2025-07-19 11:05
    

主要观点总结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法院通过灵活运用“以保促调、以保促执”工作模式,成功调解了两起合同纠纷案件和一起情感纠纷案件。其中一起合同纠纷案件涉及车辆买卖纠纷,另一起为情感纠纷案件。法院通过财产保全措施,促使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成功履行到位。今年以来,红寺堡区法院综合审判庭发挥“一保两促”作用,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社会效果。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两起合同纠纷案件和一起情感纠纷案件。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法院通过灵活运用“以保促调、以保促执”的工作模式,实现了对两起合同纠纷案件和一起情感纠纷案件的调解。其中,合同纠纷案件涉及车辆买卖纠纷,情感纠纷案件则是因双方感情不和而产生的补偿款纠纷。

关键观点2: 法院通过财产保全措施促使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在合同纠纷和情感纠纷案件中,法院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包括冻结被告银行账户和查封房产等。这些措施有效地促使了当事人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成功履行到位。

关键观点3: 红寺堡区法院综合审判庭发挥“一保两促”作用。

今年以来,红寺堡区法院综合审判庭发挥“一保两促”作用,即通过保全措施促进调解和执行的工作模式,取得了显著成效。其中,“以保促调”13案951万余元,“以保促执”8案497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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