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是关于杭州市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杭州某食品有限公司因食品标签标注违规进行的行政处罚决定。该公司将进购的玉米渣、薏仁米、燕麦片、花芸豆产品进行分装,产品标签上标注的“一级”质量等级无相关依据,货值金额707.1元,违法所得363.15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被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共计5863.15元的处罚。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被处罚单位及违法行为
杭州某食品有限公司因食品标签标注产品等级为“一级”无相关依据被处罚。
关键观点2: 违法事实及货值金额
当事人从杭州某某食品有限公司进购玉米渣、薏仁米、燕麦片、花芸豆产品进行分装,所有产品均销售至杭州某有限公司,涉案货值金额为707.1元。
关键观点3: 处罚依据和结果
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被没收违法所得363.15元,并处罚款5500.00元,共计罚没款5863.15元。
关键观点4: 中食办的职责与行动
中国安全食品培优孵化系统工程办公室致力于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对食品产业进行新闻发布、品牌战略、宣传推广等活动,为食品企业和食品安全赋能,开展品牌推广,培育行业标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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