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现代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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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昱丨容许风险与自动驾驶场景中的注意义务

现代法学  · 公众号  · 法律 科技媒体  · 2024-09-23 15:51
    

主要观点总结

文章讨论了我国自动驾驶技术中注意义务的构建,认为不能仅基于预见可能性和避免可能性来认定,需明确容忍风险与注意义务的关系,以及不同主体间的风险分配。文章提出,应秉持社会分担、公平分配与有效分配原则,在研发者、制造商、销售商、使用者及其他交通参与者间合理分配法益风险。同时,文章指出,在自动驾驶场景下,使用者的注意义务需与技术的层级相匹配,研发者、制造商应确保产品质量和信息安全,销售商则需尽到合理的警示和召回义务。最后,文章强调,在自动驾驶大规模应用后,生产者和经营者需承担产品观察义务与缺陷消除义务,以避免可能的危险。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容忍风险与注意义务的关系

容忍风险不是注意义务的“后端限制事由”,而是对法益风险的合理分配;主体间风险分配形成的风险管理范围型塑了注意义务的框架。

关键观点2: 自动驾驶场景中的法益风险分配原则

应秉持社会分担原则、公平分配原则与有效分配原则,在研发者、制造商、销售商、使用者及其他交通参与者间合理分配法益风险。

关键观点3: 使用者的注意义务

使用者的注意义务需与自动驾驶技术的层级相匹配,同时需确保遵守产品使用说明,避免干扰系统功能。

关键观点4: 研发者、制造商与销售商的义务

研发者、制造商应确保产品质量和信息安全,销售商则需尽到合理的警示和召回义务,以避免可能的危险。

关键观点5: 生产者和经营者的义务

在自动驾驶大规模应用后,生产者和经营者需承担产品观察义务与缺陷消除义务,以避免可能的危险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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