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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6号

中汇信达深圳税务师事务所  · 公众号  ·  · 2025-06-28 08:28
    

主要观点总结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互联网平台企业为平台内从业人员办理扣缴申报和代办申报的公告及相关解读。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公告背景

为便利互联网平台企业为平台内从业人员办理扣缴申报和代办申报,明确从业人员税收政策适用,减轻从业人员办税负担。

关键观点2: 适用范围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互联网平台企业报送涉税信息有关事项的公告》报送《互联网平台企业基本信息报送表》的互联网平台企业,或其负责与从业人员进行款项结算的相关运营主体。

关键观点3: 个人所得税政策调整

对从业人员取得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方法进行了调整,允许按照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税款,可以扣除每月5000元的减除费用,还可以按照3%-45%的七级累进预扣率计算税款。

关键观点4: 增值税代办申报规定

互联网平台企业应当按照规定为从业人员办理增值税及附加税费代办申报。从业人员自互联网平台企业取得的服务收入,可享受相关税费优惠政策。

关键观点5: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互联网平台企业为从业人员同时办理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代办申报,并已完成税费缴纳的,可凭相关凭证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据实扣除。

关键观点6: 其他注意事项

互联网平台企业需对从业人员的身份信息进行实名核验,保存相关记录以备查验。更正代办申报、退税等相关事宜也进行了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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