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报道了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及典型案例。文章重点关注了其中的案例三:劳动者故意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负有支付二倍工资的责任——冉某与某宾馆、某农旅公司劳动争议案。报道详细描述了基本案情、裁判结果和典型意义。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最高院发布劳动争议典型案例
最高院举行了新闻发布会,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及一系列典型案例,其中包括案例三,关于劳动者故意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
关键观点2: 案例三基本案情
冉某与某康旅公司订立了劳动合同,合同到期后,某康旅公司多次要求冉某续订合同,但冉某以不签合同可以拿二倍工资为由拒绝。之后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冉某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出支付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等请求。
关键观点3: 裁判结果
审理法院认为,在冉某故意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某康旅公司无需承担支付二倍工资的责任。承继其权利义务的某宾馆及其股东某农旅公司亦不承担责任。最终判决驳回冉某的诉讼请求。
关键观点4: 典型意义
此案明确了支付二倍工资规则不适用于劳动者故意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体现了鲜明价值导向,制约和惩处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引导劳动者、用人单位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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