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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普法】借条系代签,是否要担责?

平安碑林  · 公众号  · 法律  · 2025-01-07 18:00
    

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讲述了一则因借款纠纷引起的案件,夫妻一方赵某向马某借款11万元,用于生意周转,约定了利息和还款期限。因夫妻张某不会写字,借条上的签名由赵某代签。借款到期后,赵某和张某未如期归还借款,马某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认定该借款为夫妻共同债务,需共同偿还。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基本案情

赵某因生意周转需要资金,从马某处借款11万元,并出具了借条。因张某不会写字,借条上的签名由赵某代签。借款到期后,二人未归还。

关键观点2: 法院判决

法院认定该借款为夫妻共同债务,需共同偿还。法院依据借条、微信聊天记录截图等证据,认定原告马某与被告赵某、张某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

关键观点3: 法官说法

在认定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时,主要看签字和用途。夫妻共同签字或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负债,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负债,需要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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