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浙江省能源局下发了《关于开展2025年度新型储能项目建设计划动态调整的通知》,对电网侧、电源侧和用户侧储能项目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和调整建议。其中电网侧储能项目建设规模原则上不小于5万千瓦/10万千瓦时,并按照“总量控制、退一补一”原则进行申报。对于电源侧储能项目,联合火电机组调频的项目有明确的单体功率和综合调节性能指标要求。对于用户侧储能项目,省能源局不再进行年度建设计划管理,而是授权设区市能源主管部门加强项目管理,并要求项目开工前在当地备案机关备案,办理并网手续前在浙江省电化学储能管理平台进行项目注册。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浙江省能源局开展新型储能项目建设计划的动态调整。
通知要求各市统筹区域电网运行与新能源消纳情况,研究报送本区域新型储能项目清单调整建议,包括项目增补、调减及变更。
关键观点2: 电网侧储能项目建设规模要求明确。
电网侧储能项目建设规模原则上不小于5万千瓦/10万千瓦时,遵循“总量控制、退一补一”原则进行申报。
关键观点3: 电源侧储能项目有明确的技术指标要求。
联合火电机组调频的电源侧储能项目,要求单体功率不低于1.8万千瓦,综合调节性能指标Kpd值不低于0.9。
关键观点4: 用户侧储能项目的年度建设计划管理有所调整。
省能源局不再对5MW及以上的用户侧项目进行年度建设计划管理,而是授权设区市能源主管部门加强项目管理,并要求项目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备案、注册、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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