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山西省发改委发布了关于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征求意见稿,旨在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该方案明确了新能源项目原则上需进入电力市场,以报量报价方式参与交易形成上网电价。存量和增量项目的机制电量、机制电价、执行期限等细节也有所规定。征求意见稿还建立了增量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制度,并明确了竞价方式、竞价规模、电价确定方式等相关内容。同时,也设定了机制电价衔接政策以及退出规则。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新能源项目原则上都进入电力市场,采用报量报价方式形成上网电价。
征求意见稿明确,新能源项目,包括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其上网电量需参与电力市场的交易,以报量报价的方式形成上网电价。暂不具备条件的项目也需要接受市场形成的价格。
关键观点2: 区分存量项目和增量项目的机制电量和机制电价。
根据项目的投产时间,2025年6月1日之前投产的为存量项目,之后的为增量项目。存量项目的机制电量规模和机制电价水平与现行政策相衔接,而增量项目则考虑用户承受能力、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等因素确定。
关键观点3: 建立增量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制度。
征求意见稿中提出建立增量项目机制电价的竞价制度,采用边际出清方式确定出清价格。每年增量项目的竞价工作在10月底前开展,未参与或未入选的项目可以顺延至后续年度参与。
关键观点4: 机制电价执行的起始时间和退出规则明确。
机制电价的执行期限根据项目的投产时间和入选时间等因素确定。已纳入机制的新能源项目在执行期限内可自愿申请退出。项目执行到期或自愿退出后,不再纳入机制电价执行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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