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江西省城市更新条例》新闻发布会在南昌举行。该条例于2025年9月24日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11月1日正式施行。这是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后的首部省级城市更新地方性法规,构建了“1+1+4+N”实施体系,明确政府是城市更新工作的责任主体,条例还涉及资金保障等方面问题。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条例的背景和重要性
该条例是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后的首部省级城市更新地方性法规,为江西省的城市更新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政策支持。
关键观点2: 条例的实施体系
条例构建了“1+1+4+N”实施体系,包括城市体检、规划、实施等多个方面,确保城市更新工作的系统性和有序性。
关键观点3: 政府责任和主体明确
政府是城市更新工作的责任主体,需要加强对城市更新工作的领导,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关键观点4: 老旧房屋改造的规定
条例对老旧房屋改造进行了明确规定,物业权利人可自主更新、原拆原建,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推动房屋安全治理和民生福祉改善。
关键观点5: 资金保障方面的规定
条例提出建立健全城市更新多元投资融资机制,包括财政资金、金融机构融资、社会资本参与等多种渠道,以保障城市更新项目的资金需求。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摘要由平台算法生成,仅为信息导航参考,不代表原文立场或观点。
原文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您为原作者并希望删除该摘要或链接,请通过
【版权申诉通道】联系我们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