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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庭 | “保进国企”的承诺成为泡影,高价“内推费”能否追回?

天津司法  · 公众号  ·  · 2025-07-18 14:00
    

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是关于一起仲裁案例的解析,涉及孙某与某人力资源公司之间的服务协议纠纷。人力资源公司承诺为孙某提供咨询、培训及就业推荐服务,并承诺在六个月内成功安置孙某至某国企担任行政文职岗位。因公司未履行承诺,孙某申请仲裁。仲裁庭认定协议无效,并裁定公司应返还服务费,但孙某也有过错。同时,文章提醒读者警惕求职陷阱,注意合法求职的防护方法。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仲裁案例背景

孙某与人力资源公司签订服务协议,约定为孙某提供人力资源咨询、培训及就业推荐服务,并承诺安置成功。后因公司未履行承诺,孙某申请仲裁。

关键观点2: 协议有效性及钱款退还

仲裁庭认定协议无效,认为双方都存在过错。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合同无效后,公司应返还服务费。但孙某对协议无效也有过错,因此其主张的资金占用费未获支持。

关键观点3: 求职陷阱及法律信号

文章提醒读者警惕三类求职陷阱,包括关键词预警、费用畸高和承诺模糊,并给出了合法求职的三重防护。

关键观点4: 法律程序及权益保障

在仲裁程序中,公司拒不到庭时,仲裁庭依法缺席审理。仲裁费用由双方分担,体现了“过错共担”原则。

关键观点5: 注意事项及刑事风险

文章强调注意公序良俗对合同效力的影响,以及通过合法途径求职的重要性。若公司实际实施违法行为,双方可能涉及刑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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